91年
91年1月 依檔案法相關規定辦理檔案回溯建檔事宜。
91年2月 辦理不涉及地價改算部分之地價異動。
91年5月 法院囑託限制登記網路作業系統收、發法院限制登記公文上線。
開辦線上申辦案件系統—電子付費網路作業(ATM轉帳)繳納地政規費。
91年9月 成立東區捷運地下街市政便民服務站。
91年11月 開始使用電子公文交換系統收、發電子公文
91年12月 本所地下停車場公開標租,開放民眾停車,以紓解本市停車需求。
92年
92年1月 開辦以匯款方式繳納地政規費。
92年6月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實施測量案件跨所收件服務。
92年10月 本府地政處於92年8月27日訂頒「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登記實施要點」,本所自10月1日開始分階段分式實施跨所登記之服務。
92年11月 開放各縣市謄本連線。
臺北市政府公文管理網頁版上線,處理公文之收、發文及歸檔作業。
93年
93年6月 受理民眾申請全國地籍總歸戶作業。
94年
94年 公文時效管制檢核結果,經本府地政處評定為優等機關。
94年1月 謄本區分為「一類」、「二類」。
94年9月 配合財政部金融卡之推動政策94年9月15日起,IC金融卡繳納地政規費轉換為晶片金融卡繳納地政規費。
95年
95年1月 94年度列管公廁清潔管理維護分別獲評為特優、優等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