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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6年~100年

96年
96年1月  依檔案法相關規定編修本所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區分表。

96年2月  95年度列管公廁清潔管理維護分別獲評為特優、優等級。

96年4月  核發英文版不動產權利證明。
 
96年8月  本府地政處所屬機關96年度公文處理成效檢核結果,經本府地政處評定為優等機關(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排名第1)。
 
96年12月 除囑託登記等12種不適於跨所登記案件外,其餘登記案件全面開放跨所登記。實施跨所登記項目達112項。

97年
97年     增加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案件線上繳費機制。

97年1月  本所管轄之大安地政便民工作站設置叫號機服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96年度列管公廁清潔管理維護分別獲評為特優、優等級。
 
97年7月  配合地籍清理條例及祭祀公業條例規定,於本所外部網站建置地籍清理專區,提供地籍清理、祭祀公業相關法規、函釋、公告資料等資訊,並提供宣傳摺頁供民眾參閱;另於機關內部網站建置相關備查專冊供承辦員查閱。

97年8月  本府地政處所屬機關97年度公文處理成效檢核結果,經本府地政處評定為優等機關(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排名第2)。

97年9月  自9月1日起,書狀補給登記等4類案件不列入跨所登記作業項目。實施跨所登記項目計105項。

97年11月 本府地政處遂於97年間訂定「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推動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全功能櫃檯服務實施計畫」,本所於97年11月全面實施本服務,以落實「一處收件,全程服務」目標。

 
98年
98年       配合辦理「土地登記複丈地價地用電腦作業系統WEB版」系統移植及測試相關作業。

98年1月  辦理地籍測量圖資掃描建檔作業,並預定99年12月底完成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配合本府「臺北市民e點通網站-非網路申辦案件進度查詢」便民服務之申辦項目範圍及推動方式98年1月15日起實施。

98年2月  97年度列管公廁清潔管理維護分別獲評為特優、優等級。

98年4月  配合內政部推動「建物測量資訊作業系統」辦理繪製建物測量成果圖。
 
98年5月 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試辦跨所核發土地複丈成果圖作業服務至99年6月30日止,視其成效再行推廣作業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本府98年為民服務機關辦理不定期現場查證,經本府研考會評列為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第3名。

98年6月  為提供民眾便利貼心服務,製作土地及建物買賣、繼承、贈與、抵押權設定登記4類之易及包(Eazy包),將申請須知、填寫範例及相關書表置於易及包內,供民眾索取。

98年8月  本府地政處所屬機關98年度公文處理成效檢核結果,經本府地政處評定為優等機關(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排名第1)。

98年9月  配合內政部辦理「多目標地籍圖立體圖資建置試辦作業」,完成3D立體建物精緻塑模。

98年10月 榮獲本府98年度政府服務品質獎「第一線服務機關」類考評,經本府評列等第為「優等」機關。
         分年辦理「地政歷史資料e化服務」作業。

99年
99年3月  謄本櫃檯提供重測前、後人工登記簿跨所服務。

99年4月  本所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,於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公告並通知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之繼承人,儘速申請繼承登記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辦理電子公文線上分文。
 
99年5月  將「建物測量成果繪製系統」功能升及為「全功能測量成果繪製系統」。
 
99年6月  開辦『富邦e化繳費網」以晶片金融卡繳納地政規費服務。
 
99年7月  本所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,於每年7月1日將未辦繼承登記公告後仍未申請繼承登記或請求暫緩列管者,報請本府地政處列冊管理。
 
99年10月 全面改用新增防偽措施權狀。


100年
100年     持續辦理「土地登記複丈地價地用電腦作業系統WEB版」系統移植及測試相關作業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各樓層公廁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分別於3、5、7、10月派員檢查,均逹優等(90分以上)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本府地政局每季針對本市地政事務所進行為民服務考核,本所100年1-4月、5-8月考核成績於各所排名均為第2名。

100年2月  機關網站提供「電子易及包」服務。

100年8月  機關網站及1樓民眾休息區提供電子版簡易案件填寫範例,供民眾參閱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全功能櫃檯設置「現場等候」標示,以加速辦理案件。

100年9月  本府地政局100年度公文處理成效檢核成績,本所經評定為優等,為各所隊排名第一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開辦民眾公文收文不上樓。

100年10月 開辦網路預約申請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。

100年11月 參加臺北市推動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分級標章計畫,經審查結果獲3顆星標章。

100年12月 依「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所屬所隊測量作業安全維護注意事項」配合推動測量作業安全維護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開辦電話及網路預約逕為分割之書狀換給登記申請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98-100年「地政歷史資料e化服務」作業辦理完竣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開辦網路預約申請地政規費退還申請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業經本府100年12月18日府法三字第10034420200號令修正發布,本所第一課更名為登記課,第二課更名為測量課,第三課更名為地籍資料課,第四課更名為行政課。